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工程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我市马家滩镇、白土岗乡境内国有土地1.3316公顷(19.97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8749公顷(13.12亩),其他草地0.4567公顷(6.85亩),用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工程项目的材料堆场、弃土场和施工便道,使用期限1年(截止日期2025年5月16日)。
使用期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积,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利用状态,无偿退还土地。如工程未完结需继续使用,请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如遇到自治区、灵武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该宗土地,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并无偿拆除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
此复。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