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实施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7日,在灵武市政府网公开遴选2024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项目残膜加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经申报、遴选等环节,现将确定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1 | 残膜加工 | 宁夏中塑宏欣科技有限公司 |
2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 | 灵武市家和家庭农场 |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79W/2024-00274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农用残膜回收项目 |
根据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实施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7日,在灵武市政府网公开遴选2024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项目残膜加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经申报、遴选等环节,现将确定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1 | 残膜加工 | 宁夏中塑宏欣科技有限公司 |
2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 | 灵武市家和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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