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采购人认真对照“变相限制中小企业与政府采购活动、违规拆分政府采购项目”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移送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
灵武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77X/2024-00052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04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