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及《宁夏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灵武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先对该项目进行初验,后经农业农村局终验,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灵武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拟补贴资金汇总表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