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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31780260XL/2023-0010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责任部门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动态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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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产品安全销售监管和风险防控,全面提升“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果,近日,宁夏灵武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农产品安全宣传等措施,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进入市场销售的“三棵菜”等重点品种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三棵菜”“四条鱼”等经营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销售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经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三棵菜”“四条鱼”等食用农产品。

同时,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开办方利用固定宣传标牌、电子指示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督促新百、华联等大型商超利用电子屏每日公示农残快检结果。指导北京华联灵武店、新百开元店、新百灵州店等商超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共1901批次,检出不合格17批次。加强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企业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等单位采购加工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加工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经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食用农产品。

此外,灵武市市场监管局还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检,2023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00批次、快速检测3500批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25家次,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0户次,其中大型商超14户次、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55户次、餐饮服务单位41户次,排查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11个,立案查处农药残留超标案件1起,罚没款7400元,完成农产品抽检达30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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