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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31780260XL/2023-0014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0-24
责任部门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动态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特殊食品安全“不特殊”宁夏灵武专项检查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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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特食销售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宁夏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保健食品经营店、婴幼儿配方奶粉专营店、连锁药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为重点品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取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是否进行了特殊食品备案。现场销售的特殊食品类别与许可证、备案表载明的经营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同时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查验时,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索取了供货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等资质证明。

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标注的名称、原辅料、标志性或功效成分、适宜人群、保健功能、制剂规格等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一致;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用语区并标注警示用语,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经营的特殊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查看特殊食品经营是否设立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放置了提示牌。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等其他商品混放、特殊食品之间混放经营的现象;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此外,在落实特殊食品“两个责任”工作时,执法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上岗前进行培训、考核,严格落实“日管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归档留存,提高特殊食品管理水平。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16户,对3户未设专区专柜销售的经营户责令整改。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开展辖区内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督导药店、母婴店和商超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排查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特殊食品经营水平,坚决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推动灵武市特殊食品秩序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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