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人福利有效衔接,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
1.补助对象。由原纳入低保范围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扩展为低保范围内的下列两类群体:
(1)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及完全失能老年人;
(2)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
“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也可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2.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扣除集中照护服务对象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计算补助资金。
二、确定救助对象
凡符合条件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救助对象,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结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核实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行政给付情况,确定初步救助对象名单,并报市民政局复核。市民政局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依法组织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救助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公示结束将按程序办理入住手续。
三、入住费用
按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本人现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资金交至入住的养老机构后,交费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四、入住机构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灵武市第二敬老院、灵武市安享综合福利院、灵武市老年养护院
五、联系电话
灵武市民政局:0951-4758970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0951-4030899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0951-4020259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0951-4702955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0951-4681977
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0951-4694153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0951-4751314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0951-4761028
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0951-4667211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0951-4025066
灵武市第二敬老院:0951-7686998
灵武市安享综合福利院:0951-4660333
灵武市老年养护院:0951-7662820
附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灵武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