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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001/2021-001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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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要求,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审办法发〔2016〕1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审计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市审计局退出影响依法独立审计或与审计职能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继续保留参与5个。
附件:市审计局保留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表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审计局保留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表
序号 | 议事协调机构名称或议事协调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市委审计委员会 | 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
2 | 市委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 | |
3 | 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 |
4 | 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 |
5 | 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