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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001/2021-001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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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经市委研究,现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隶属关系通知如下:
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划,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余热。
二、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郝家桥镇、崇兴镇、临河镇、梧桐树乡、园艺试验场等15个部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其所属党(工)委、机关党委负责管理;人民法院、水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3个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总支负责管理,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原委托市委直属部门或市直机关党组管理的纪委监委、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档案馆、司法局、发改局等10个部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整建制转入灵武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实行“一方隶属、双重管理”模式。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具体管理和指导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安排指导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其他工作。市委直属部门或市直机关党组协助指导管理,负责定期对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等。
四、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升格设立党总支,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其进行管理。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