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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星梅(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个人简历:

庄星梅,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灵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现任职务: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仲裁、劳动监察、住房和城乡建设、小区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党校(行政学校)、人武部,人保财险、人寿财险、人寿保险等各类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