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即日起组织开展灵武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7日
二、申报要求
1.对于2024年已申报并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将继续确定为灵武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在2024年12月底前新成立或因规模调整,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仍未申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程序依法申报;
3.对于现有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向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备,并予以撤销。
三、申报程序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要主动申报,并提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详见附件2)。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接报后,将进行再次核准确认,最终向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送达《灵武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邮箱:lwsxfjydd@163.com
联系电话:0951-4029009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清单
3.灵武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