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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4/2018-28510 文  号 灵安委办发〔2018〕81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安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2018年灵武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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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灵武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灵武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我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56号)和《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89号)要求,结合《灵武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和我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两个率先”和自治区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主要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6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5月底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方式发送活动相关信息,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情况,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城区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城市燃气企业、通讯(电信)企业、车站、加油(气)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等内容的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设有电子屏幕的单位,应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安全生产标语见附件)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灵武市中心广场

3.参加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4.活动内容:

(1)沿街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条幅;

(2)设置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布置展板,通过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图片展览,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进行现场解惑释疑。

(四)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知识竞赛活动。6月初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参加全市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选拔1支队伍代表灵武市参加银川市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发动将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到知识答题竞赛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常识等,增加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趣味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以往发生过的生产安全事故,制作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集中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六)开展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和比武竞赛活动。在灵武市确定1家生产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邀请市相关单位领导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进行观摩学习,互相交流。办应急比武竞赛活动,号召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比武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应急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

(七)一线职工话“安全”活动。市安委办与电视台合作开设《一线职工话“安全”》专题栏目,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全市各行各业一线职工征集相关安全建言,组织各部门进行评选,将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展播。各部门各企业要发动广大职工,为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八)各行业开展独具特色的安全活动。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各行业特点,全市“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5月开始在全市开始12月底结束。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各部门开展各行业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组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十大要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解读重点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专题行。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问题和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曝光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三)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活动,发动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群众利用手机等抓拍和查找工作、生活和公众场所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从要向社会公示安全隐患受理电话、邮箱、微博、微信等,及时受理并曝光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积极协调排查隐患,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处理。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6月份在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各行业要结合本行业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要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专题行。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公众安全教育行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全市各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规范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加强考核,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安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领导,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制定方案,严格落实。

(二)强化协作督导,总结推广经验。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协作联动,及时上报活动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要层层开展督导检查,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活动结束后,安委会各单位要总结经验,表扬典型,对组织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实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活动质量。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市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全市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的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及文本格式),分别于6月4日和7月2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电话:0951--4021249  电子邮箱:lws_ajj@163.com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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