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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4/2020-00494 文  号 灵安专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8-02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 路线图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 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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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高效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是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2020年)。各部门要按照灵武市安委会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容,在专项方案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2020年目标任务并进行细化分解。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责任单位,尽快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安排表(2020年,附件1),明确方案实施责任人,同时将该表作为行业整治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是动态制定“两个清单”。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附件2、3)是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督查考核和落实责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按照整治重点、梳理难点、直击痛点的要求找准问题隐患、定实制度措施,要边排查整治、边制定清单、边建立台账,2020年底前形成完整的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要认真研究分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两个清单”制定工作和排查整治工作同推进、同落实,既要针对方案实施过程发现的个别问题隐患制定措施,也要研究普遍性重大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逐项梳理在政策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短板,研究制定办法制度,确保专项整治从根本上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7月27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络人员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方案印发情况,工作保障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市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交通局、住建局、白土岗乡、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发改局、教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于7月27日前将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报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汇总后于上报银川市安委办。

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月度进展表(附件4)、12月3日前将完整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报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1.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参考样表)

      2.问题隐患清单(参考样表)

      3.制度措施清单(参考样表)

      4.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X月进展表(参考样表)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系人员回执



                                         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代章)

                                                       2020年7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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