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工矿仓储等重点项目的用地。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为做好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我局结合实际修订了《灵武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2月2日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三、土地储备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储备、计划供应”的原则。结合年度土地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优先储备城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建立储备土地数据库,加大对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力度,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坚持供储结合,规模适度原则。加大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并完成征收的集体土地及批而未供国有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库。
(四)坚持产权清晰,净地储备原则。凡储备入库土地必须做到产权清晰、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出让前必须做好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等清除工作。
(五)坚持储备计划适当调整原则。根据储备地块的具体情况,可作适当增减调整,不在计划范围内的地块,若利用条件成熟,可适时储备。
四、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年来供地情况,拟对经依法无偿收回的国有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并完成征收的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依法收购产权清晰的国有土地及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储备。
本规划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灵武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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