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水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最终制定《灵武市2026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每年度《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监管效能,促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区2026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宁水保发〔2026〕1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下达我市 2026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9.27%,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及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共7条,并分类提出面上治理面积统计报表作为附件。
1、目标任务:全市各部门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16.23平方公里,退化草原修复19.33平方公里,退化林修复0.73平方公里,巩固防沙治沙成果8.04平方公里,灌草综合治理6.67平方公里、新造林5平方公里。
2、重点项目及工作安排:一是实施灵武市陆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1平方公里;灵武市2026年东塔镇小水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2平方公里。二是实施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9.33平方公里、退化林修复0.73平方公里;巩固防沙治沙成果8.04平方公里,灌草综合治理6.67平方公里,新造林5平方公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沟道14条,总长度51.64公里。三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报备等各项流程。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程序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开展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常态化开展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核查,依据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标准开展量化计分评级,及时完成信用信息录入上报。六是依托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卫星遥感监管平台,开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确保辖区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基础数据应录尽录、动态更新。七是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力度,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多渠道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持续提升公众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意识。
3、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年度防治指标,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任务清单及协作分工,压实目标责任;及时、准确上报治理面积统计报表;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展,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同步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为后续考核评估提供依据。
四、在推进《方案》落实方面的考虑
一是及时部署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系统梳理下达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拓宽多元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生态修复、国土绿化、生态补偿等上级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凝聚生态建设合力,全力按期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各项任务。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报备等各项流程。常态化摸排在建项目,动态更新项目台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程序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对生产建设项目量化评级,依据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解读。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短视频新媒体、网络电视、线下科普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防沙治沙知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土、守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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