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