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经十八届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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