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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0/2021-0087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9-24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30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 政策解读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9次(总第1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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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搭建培育孵化平台,加大社团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全市社会治理创新中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快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根据区市党委、政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工作要求,现就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重要性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集培育扶持、培训交流、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主要通过整合政府、社会力量,为萌芽期、初创期、发展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市社会组织尽管存量大,但普遍存在定位不准、基础薄弱、发育迟缓、参与社会服务动力不足、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且社会组织、社区、社工三者权责不明、内部协商机制不健全、监管流于形式,亟需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利于通过政策扶持、培树典型、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等综合措施,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五社联动”,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规范化的既能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转移,又能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组织。

二、功能定位与服务

坚持实体运作、资源共享、政府主导、需求导向原则,秉承“发掘社会组织人才、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推动社会正向变化”理念,力争三年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社会组织能力培训中心、社工人才队伍支持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运营中心,打造区域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创新良性发展圈。力争每年基地入驻孵化初创社会组织6家,每年孵化各类(备案类)社会组织15个,开展社会组织培训10期,培训社工人员500人次,为社会组织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0期,实施公益服务项目12个,提升发展社会组织6家,至少打造2家品牌型社会组织。

(一)主要功能

1.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通过入壳孵化模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规范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2.党建引领示范。建立灵武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咨询与政策宣讲、党组织成立与引导、党建活动开展指导,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双孵化。

3.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

4.公益服务项目支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设置策划、申报组织、执行督导等工作,强化入驻培育组织的项目实施能力,并对入驻培育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进行跟踪督导。

5.信息交流与成果建设。编制孵化基地简讯,建立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平台,公布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发布社会组织年检、审计、评估、活动及诚信自律等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无缝对接。展示全市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及公益项目实施成果,为全市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6.公益资源供需对接。链接资源,促进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平台,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7.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集中发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或备案指导与初审、年检、评估、监管、信用信息代码系统、法人库系统管理及业务办理等

8.社工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社工人才交流、学习、培训、就业辅导等服务,培养专业化社工人才,为社工人才和志愿者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载体,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9.社团治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中枢机构。依托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建设。成立灵武市社会工作督导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开展社工继续教育、专业督导等服务,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二)服务内容

1.专项服务。通过聘请社工及专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检等方面给予协助。

2.硬件服务。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办公、会议场地、电话网络等一般办公场所需要的基础服务设施设备,并维护场地管理。

3.小额公益服务项目资助。资助已入驻孵化基地、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社会捐赠、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和其它合理合法资金来源。

4.运行及发展服务。结合入驻孵化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组织进行发展现状评估,并针对财务、团队、服务设计、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及发展规划、日常运行等进行引导推动。

三、运营模式

鉴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专业性、示范性功能作用,民政部门难以承担孵化基地运营工作的实际,借鉴区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引进区内具有专业背景、培育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孵化基地。

(一)第三方机构运营条件

1.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4年及以上,且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

2.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优先;

3.项目负责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具有丰富的社会组织理论和实务经验;

4.承接过区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拥有丰富的孵化培育经验;

5.拥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相关支持性资源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运营周期2021年101日到2024年930日,为期三年。

1.探索发展期(2021 年101日—2022年9月底)。重点实现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功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功能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功能3项基本功能和开展“琢玉计划”进行社会工作者培训1项常态化工作。

1)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成立灵武市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总支),负责基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引领社建,建设区域化、公益性、功能型党支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内部党组织和党员先锋作用;设立党员之家,向社会组织免费开放,为社会组织提供开展党建活动场所,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双孵化。

2)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重点扶持孵化有发展潜力公益慈善类、资源链接类、专业服务类等初创社会组织,提供办公设备、注册辅导、管理咨询、项目研发、财务托管、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和服务评估等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器是为培育孵化初创社会组织,协调内外关系,整合各类资源并提供的孵化服务(接受申请—筛选评估—入壳—孵化培育—出壳—后续服务)的过程,建立以下三项机制:

入住筛选机制:严格控制年度孵化社会组织数量,对申请孵化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入住筛选,以保证孵化出壳社会组织孵化质量。筛选入住孵化社会组织条件:

①具备公益性、草根性、非营利性的初创社会组织;

②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操作型社会组织,而非倡导型社会组织;

③拥有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的业务模式;

④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机构创始人;

⑤一定的储备资金。

在入壳筛选过程中,预留两个月至半年时间进行筛选程序:

①申请孵化服务的社会组织提交《孵化申请书》;

②内部评审:由专业人员和申请团队成员共同组成,通过进行电话访谈和面谈,详细了解申请机构的执行团队、项目、战略规划、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情况;

③实地考察:评审小组参与具体项目活动,观察活动过程,访谈服务对象,客观全面的评估项目的创新型、针对性和可持续性等;

④专家评审:由专家、资方等各方人士共同组织。

孵化培育机制:具体包括公共空间、财务托管、种子基金、能力建设、信息共享、注册协助、资源对接和管理咨询八项基本孵化服务内容。

出壳评估机制:社会组织孵化周期为年。对社会组织进行出壳考核,通过考核的出壳并继续后续服务,未通过考核的退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①考核标准。主要有三个评估标准:注册许可、团队建设和项目设计。经过一年孵化培育的社会组织必须成功注册;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从人员数量到职能部门划分,再到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体制都应该比入壳前得到大幅度提升;可以独立设计项目以支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②后续服务。一年的壳内孵化之后还有一年至两年的跟踪期。社会组织成功出壳后也可能会遇到各种发展困境,孵化基地将继续为其提供服务,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能力,以志愿公益类活动服务为主,调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实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功能和作用,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进而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通过专题讲座、公益沙龙、专业督导等途径和方式,开展社会组织机构的内部治理、团队建设、专业服务、资源拓展、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等系列培训,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能力建设。

在授课培训后,孵化基地将针对每个社会组织面临的问题提供一对一的特色辅导,辅导会把授课培训的内容和被培训社会组织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作为授课培训的延续与拓展。同时,鼓励并协助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学习网络,让彼此之间增强联系、共享资源、分享经验、互相学习。

4)常态化开展“琢玉计划”。“琢玉计划”是通过培养公益领袖、专业社工人才,增强从事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作为、有素质、有口碑、有情怀”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灵武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培育培训人员目标:

①按照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针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团队中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实际在岗的人员,提高灵武市社工证持有率,提升社会工作者综合服务能力;

②针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社会工作者,帮助其充实、更新其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强化发展期2022年101日—2023年9月底)。本期工作重点在实现基地3个基本功能和1个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公益慈善传播功能和社会公益资源交易功能。

1)社会公益慈善传播。普及传播公益理念,展示社会组织成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社区动员、举办会议、借助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各种自媒体平台等方式开展公益传播与宣传,为城乡居民搭建加入公益和体验公益的窗口,为社会组织品牌传播、形象传播提供平台。

2)社会公益资源交易。融合各类资源,创立服务需求与公益资源链接平台。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奖励补贴、公益招标投标、合作洽谈会等形式,拓宽资源支持渠道,激发“五社联动”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公益项目与政府、企业、社区、媒体之间全方位跨界合作。

3.巩固成熟期(2023 年10月1日—2024年9月底)。本期工作重点在基地5个基本功能和1个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公益智库功能,同时期探索创建公益创投基金功能。

1)社会组织公益智库。培养社会服务创新人才,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库、社会工作人才库,建立一支社会组织公益智库队伍。一是为初创期社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举办各类沙龙,促进社会组织之间学习和交流合作。二是整合灵武市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专家资源,为社会组织、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机构提供督导培训。

2)创建公益创投基金。公益创投基金是指各方出资设立基金会,运用公益创投的方式,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在实现公益目标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盈利以维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①培育公益项目,拓展社会服务的公益内涵开发并培育公益项目的过程中,发现居民需求,贴近居民生活,不断深化和拓展公益服务的内涵和外延;

②扶持培育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从草根走向正规,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逐渐拥有自我生存、成长、发展和管理的能力;

③整合社会资源,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④通过公益项目,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事业,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逐渐投入资源进入到公益领域,努力构建“政府投入+社会化募集”多元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共赢的新机制。

(三)运营经费:每年运行经费28.29万元,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成立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晓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洪明市民政局局长

员:杨伟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苏立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玉贞市民政局副局长

        裴元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少军市发改局副局长

        杨志军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市审计副局长

        马耀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劲松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金荣市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赵玉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基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孵化基地政策拟定、规划编制和组织协调;

2.按程序开展基地第三方运营机构引进,制定基地运营管理办法,对孵化基地的资金使用、场地维护和培育运营进行监督;

3.负责第三方运营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对第三方运营考核负面清单,在孵化基地运营期间,民政局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第三方机构受委托期间不得违反协议内容,出现以下情形者即终止协议,并在限期内停止工作:一是未按协议规定内容履行工作职责的;二是未按期完成培育孵化各项工作的;三是未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的;四是被入驻社会组织投诉,并经有关部门核实,情节严重的;五是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负责审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5.对孵化工作评估结果进行认定;

6.负责对出壳社会组织出壳评估结果的认定。

(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1.负责落实对入驻组织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入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2.负责监督、指导入驻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初审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4.负责初审孵化工作评估结果;

5.负责初审出壳社会组织出壳评估结果。

)第三方运营职责

1.对入驻组织进行培育期间的日常管理、督导服务及公益服务项目督导、过程检测、评估等支持;

2.协助入驻组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入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为入驻组织提供日常办公、成果展示、会议洽谈场所,为入驻组织提供相关咨询等一站式配套服务;

3.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孵化基地运行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文件材料的建档和保存,自觉接受出资方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运营方每季度向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财务状况

4.每年对入驻社会组织培育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季度对孵化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反馈出资方;

5.为入驻组织提供信息资讯服务,帮助其拓展资源,建立公益资源网络;

6.为入驻组织提供战略规划、项目设计与管理、筹资等专业指导,提升其项目及组织运行能力;

7.帮助入驻组织建立自我学习、互帮互助、自我管理的网络;

8.为入驻组织提供日常咨询和陪伴成长服务;

9.根据基地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对社会组织的出壳鉴定书、项目执行评估报告等可供参考数据评价社会组织的培育质量,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10.完成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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