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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2-0015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3-14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6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

《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基层残联组织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基,开展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基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组织建设,扩大残疾人联系面和服务面,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灵武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残联发〔2020〕1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9〕27号)《宁夏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9〕32号《自治区残联关于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残联发〔2021〕4号)《灵武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20〕69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关于基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残联(残协)组织建设,增强残联(残协)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高质量服务残疾人为目标,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残联组织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两级组织体系全覆盖,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区)两级残联组织专职委员,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和关爱帮扶等制度,全面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级残联组织建设

根据《宁夏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银川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配备挂职、兼职副理事长1名,挂职理事长挂职1兼职副理事长兼职期与本届理事会一致。做好残联领导班子和挂、兼职干部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残联)

(二)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专门协会组织,注册登记成立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原则上每个协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6名,重点将“两代表一委员”纳入委员之中,各协会选拔1名副主席兼任协会秘书长。成立专门协会办公室,选至少1名有文化、有爱心、有奉献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有一定写作能力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任五大协会驻会总秘书长,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五大协会日常事务。(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残联)

2.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各专门协会委员会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形成协会与助残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效联动机制。(责任单位:残联)

3.加强阵地建设。为专门协会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电话、桌椅等办公设施设备,逐步设立残疾人培训室、残疾人文化室等活动场所。协会工作经费纳入市残联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为5个专门协会总体安排工作经费4万元,工作经费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逐年递增,直至达到中国残联要求的市(县)级每个协会3万元/年的标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活动开展、下乡调研、办公及宣传支出等。(责任单位:财政局、残联)

4.丰富服务内容结合残疾人需求,各专门协会按照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举办适宜残疾人的各类艺术作品竞赛、竞技体育等活动,注重引导残疾人的文化熏陶自强教育,提高残疾人及亲属维权意识,增强残疾人学法、遵法、守法意识,挖掘残疾人自强典型,营造全社会残、爱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残工委成员单位、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

1机构设置

1)成立残联主席团。设主席1名,由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设副主席1名,分别由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担任。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委员(2名),主要由“两代表一委员”、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简称“残协”)主席及助残志愿者担任。

2)设立执行理事会。设执行理事长1名,由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为各乡镇(街道)招聘专职委员1名(不兼任其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灵武市临聘人员待遇执行

3)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残联主席团工作规则、入户访视、残疾人需求调查及上报、档案管理、为残疾人办实事5项制度。

4)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残联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各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之家”阵地建设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每个乡镇6000元的标准范围之内据实核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局、残联)

2阵地建设

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之家做到残联会徽、工作制度、残疾人信息上墙,做好残疾人服务项目、扶残惠残补贴发放和助残文化体育活动公示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工作职责

1)宣传各级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惠残政策,积极协助本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带领残疾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2熟悉掌握辖区残疾人及流动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需求,不定期访视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基本底数,摸清残疾人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在乡镇(街道)(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开展残疾人工作,做到“三清四明一主线”(“三清”:清楚残疾人基本情况、清楚残疾人相关政策、清楚残疾人需求;“四明”:明白工作职责、明白各项工作制度、明白办事流程、明白助残惠残项目实施方案;“一主线”: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服务)。

4)协助残联、民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做好残疾人救助扶助的调查审核工作;协助残疾人做好残疾申请;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配合辖区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及服务。

5)组织本辖区各村(社区)残协主席和兼职委员定期学习观摩交流,指导和检查各村(社区)残协阵地建设、持证残疾人状况调查、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就业创业和“两项补贴”发放,康复站运行、辅具适配、政策宣传等工作。

6)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惠残扶残政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注重培养树立残疾人自强自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体活动和“学先进、做示范”评比活动,促进残疾人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

1机构设置

1)成立村(社区)残协。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设副主席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爱心人士担任;设委员3至5名,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群众担任1名村(社区)残协委员担任残协专职委员,负责残协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成立辖区内村(社区)残协。村(社区)残协按照残疾人区域分布设立若干残疾人小组,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组织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入户访视、需求调查及上报、档案管理3项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3)经费保障。各村(社区)残协工作经费每年1000元每个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之家”阵地建设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每个村(社区)3000元的标准范围之内据实核拨。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局、残联、村<社区>)

2阵地建设

村(社区)残协的残疾人之家,做到残联会徽、制度、残疾人信息上墙,扶残惠残补贴发放和助残文化体育活动公示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工作职责

1)掌握和了解本村(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诉求

2)在乡镇(街道)(工)委、政府(办事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残疾人工作不定期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摸清残疾人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关心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到“三清四明一主线”。

3)开展“一对一”帮扶,组织村干部、党员、公益性岗位、志愿者以及有爱心有能力的社会人士对困难残疾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并建立帮扶台账。

4)配合上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残联开展残疾人项目实施信息录入和督导调研等工作。创新开展重度肢体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邻里照护托养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依托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康复站公共服务机构,打造“残疾人之家”活动和服务阵地,为残疾人提供个人政务事项、辅助器具适配托养申请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着力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建立志愿助残服务站点,组建助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圆梦微心愿”邻里守望等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区)残协工作,不断提高助残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残联、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组织开展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定《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类媒体和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和谐社会环境,全面推进灵武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印发《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全统一部署,对标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

(三)审核验收阶段2022年6月全面完成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实现“残疾人之家”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照方案分工开展具体工作将自评工作报告上报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实地调研,严格按照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一条主线”和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组织、有专职委员“五个有”目标任务,逐项对照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形成验收报告上报自治区残联。

、组织领导

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胡建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胡晓敏  市政府副市长

  员:陈志坚  市残联理事长  

        赵玉贞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永才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耀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安建军  东塔镇副镇长

        王雁南  崇兴镇副镇长

        高    郝家桥镇副镇长

        马海瑞  临河镇人武部部长

        牛学山  马家滩镇纪委书记

        马海斌  梧桐树乡武装部部长

        马玉兰  白土岗乡副乡长

        张    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陈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部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职责,逐级分解任务,确定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推进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意见加强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高效有序推动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二)建立科学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落实有效。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财政局据实核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全面保障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各项经费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两级残联组织人员配备、活动经费保障,确保残联组织实体化运行。

(四)强化指导督查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残工委成员单位督促指导建设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将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按年度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残协、五大专门协会进行考评,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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