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年,我市以临河镇全镇为试点,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临河镇红柳湾村便民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耐心地向村民们讲解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举措,并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养老金领取政策以及养老保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现场一片繁忙的景象。
“过去老百姓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给补助,现在连村集体也给补助,真是太好了。”临河镇红柳湾村村民高华感慨道。
据悉,临河镇是我市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乡镇,也是全区唯一一个全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的乡镇。临河镇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同时还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方式对有需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进行资助。这一举措不仅激励了群众的缴费积极性,还大大增强了村集体的凝聚力,成为集体经济“反哺”群众的一次尝试。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广’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得、老有所养。”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郑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