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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好“小规约” 撬动“大治理” 灵武市完成“两约”修订工作

信息来源:灵武市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05-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善治的金钥匙,是涵养文明新风的“指南针”。灵武市坚持党建引领,注重依法民主,突出务实管用,结合基层实际,全面完成70个行政村、15个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任务,让村(居)民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角”,以“小约定”激活基层治理“大能量”。

党建引领,注重民主“定”约。市委社会工作部向各乡镇(街道)转发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通知》、审核备案表以及全国优秀借鉴模板,为规范修订精准引路、靶向赋能。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全程主持修订,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同时突出民主、注重实际,采取入户走访、召开“板凳会”“田间地头会”等形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收集村(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掌握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进行整理吸收。将加强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作为首要内容融入规约,聚焦高价彩礼、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条款,做到“一村一约、一社区一特色”。

规范流程,推动民主“修”约。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指导和具体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修订过程严格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个步骤开展。在拟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草案时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协商,共同商讨、集思广益,确保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能够集中民意、汇集民智。各乡镇(街道)在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重点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的合法性及实用性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政策规范的进行修改调整,确保修订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国家政策要求相一致。

加强执行,促进民主“亮”约。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村(社区)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过程中,构建“党建引领+宣传先行+激励引导+监督约束”执行闭环,通过广播、村务(居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宣传,让规约家喻户晓。摒弃行政化语言,采用“村言村语”,以顺口溜、三字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提升可读性和传播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完善奖惩机制,拓宽奖励筹措渠道。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主体责任,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作用,建立红黑榜单制度,营造“人人守规约、人人督规约”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灵武市将继续把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培育文明新风、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激活自治与德治、法治的共治力量,促进村(居)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小药方”,提升基层治理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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