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武市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作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违规上报年报、长期停业或违规办理税务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个体工商户采取引导注销、依法强制吊销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经纪市场环境。截至目前,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66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房地产经纪机构65家。
二是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通过“看”、“问”、“查”,整治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明码标价、合同签订等经营服务行为。截至目前,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53家,发现问题6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有效治理房地产经纪市场乱象。
三是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研究制定《灵武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灵武市房屋租赁合同》,广泛征求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后,予以推行,供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屋交易当事人使用,进一步规范交易合同签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